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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20年境外學期實習申請說明】 [2019-10-15] |
申請資格1. 限大四(財法系、建築系大五)之應屆畢業生、延修生。(實際情形依實習企業需求規定)
2. 實習後可以順利畢業,直接銜接就業者。 3. 需經學系審核同意(含課程學分抵免事宜)及家長同意。(已完成畢業門檻、學分修畢者) 4. 除延修生外,當學期學生仍需繳交全額學雜費。 其他相關資訊請參考以下網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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